刷个短视频,“刷”没了23万


面对这张魔性表情包的六连质问

相信各位亲的答案只有一个字

刷刷刷刷刷刷

其实蜀黍也是一样

闲来无事也会掏出手机刷一会

但随着短视频APP的持续爆火

诈骗分子也盯上了这块"肥肉"

随着各种短视频APP的兴起,刷视频成为人们的重要社交娱乐活动之一,骗子也随之来“蹭热度”,在各类短视频平台华丽丽的“植入”圈套。

2021年8月,南宁市黄女士(化名)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一条兼职招聘信息,遂主动添加上面的聊天软件账号联系,对方以帮商家提升人气排名进行关注公众号、视频点赞等操作便可赚钱为诱饵,将黄女士拉入一个“任务”群。

随后,她按照群里“导师”提供的链接下载APP,按“要求”进行刷单并获取了小额收益。接着,“导师”以发现博彩网站有漏洞能稳赚不赔进一步引诱黄女士进行投资。黄女士陆续充值下注23万余元后发现无法提现,才意识到被骗。

前台

“骗服”

——吸粉引流

“吸粉引流”是诈骗手段翻新的一种方式,属于诈骗集团的前端“服务”,他们通过各类社交平台进行“引流”,把受害人引到骗子组建的各类任务群中。随后,再由诈骗集团对受害人实施刷单、贷款、投资理财类诈骗等。

在刷视频的时候不要轻易添加不明广告的微信、QQ等,如联系后对方以刷单或者投资等为诱饵将你推送给其他陌生人或者所谓的“任务群”,这就是亮起了“前方高能预警”,千万不要理会。

南宁反诈中心提醒市民,进行网络社交娱乐时,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的微信,不轻易点击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二维码等。一定要谨记不转账、不汇款、不充值,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为骗子引流

就是帮凶

今年5月,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联合青秀分局在南宁市兴宁区明秀东路端掉挂名为“广西某传播有限公司”的“引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当场缴获作案手机295部、作案电脑60台、作案手机卡128张。

经初步查明,该犯罪团伙从2020年10月起以“广西某传播有限公司”为幌子,为犯罪分子有偿提供“引流”服务。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袁某先后从网上购入大量的二手手机、手提电脑、手机卡、抖音账号、陌陌账号、探探账号等,并聘请技术人员将相应的抖音账号、陌陌账号、探探账号登陆绑定到购入的二手手机上,分发给公司业务员。

随后按照“上家”指示,组织公司业务员利用这些账号伪装年轻貌美的女性诱骗网友关注,并将其推送给上家指定的微信号添加好友,每成功推送添加一名微信好友,该公司可获得50元的报酬,相关业务员可获得5元到10元的提成,经查,该公司通过“引流”非法获利约10万元。

这些负责引流的“业务员”通过使用各类账号实施一系列“任务”操作,使骗子能“精准”实施诈骗,他们的行为很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广大年轻人在找工作时擦亮眼睛,要多看多辨别,不要好逸恶劳,走入歧途,不要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来源:南宁市反诈骗)

队伍教育整顿

(审核:黄皓 责编:劳运荣 编辑:杨岚晶 校对:郑姝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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