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和沈河区教育局签发的办学许可证,该培训机构是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消费者投诉所说的6288元学习费用(是在原价6888元的基础上的优惠价),是收取60节课的学习费用,同时另外赠送68节课(共128节课),所赠送的课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双方在2021年3月26日签定了协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意见》第九条:“规范收费管理。收费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的规定。虽然该机构是自然人设立的有限公司的培训机构,也应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意见》。该培训机构表示按国家规定执行,并立即整改,对不愿意参加这种优惠活动的家长,对学生不在此培训机构学习的将予以全部退费;想在此学习的学生可按原价格6888元扣除已经上的课时予以退费,请消费者到该机构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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