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姜雄)10月17日下午,作为第八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主题论坛之一,“短视频版权保护与创新”研讨会在杭州建国饭店举行。
此次研讨会由国家版权局、浙江省版权局指导,杭州市版权局主办。来自全国的版权专家,各地版权相关协会负责人,版权相关企业单位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短视频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业态,改变了整个互联网的内容生态。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短视频用户已达8.7亿人,月度人均使用时间长达42.6小时,短视频市场规模已经突破了1500亿。随着5G等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短视频行业必将得到更快的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以“短视频的版权保护与创新”展开的研讨会,来探索如何助力“短视频”新业态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教授丛立先、腾讯权益保护监测总监刘政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代理总干事刘平、杭州互联网法院审判二庭副庭长叶胜男等业界专家先后做了主旨发言,从不同角度探讨“短视频版权保护与创新”。
丛立先围绕“短视频版权保护与限制的界限”发言。他为听众解读了刚刚修订的《著作权法》中关于短视频版权的具体规定,其中,短视频被归类到“视听作品”大类。他认为:“未来,随着互联网版权法的到来,视听作品类别毫无疑问会是所有作品里的最大类别,在这个作品类别里做文章,解决版权、授权等问题非常有意义。”
刘政操分享了对“短视频版权治理和科技创新”的思考。“在版权保护过程中应该有更多科技的方法和手段,互联网的事情要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解决。”刘政操提出了一些建议,譬如,面对海量的短视频,在收集侵权证据时,可以通过区块链的方式进行布阵;行政监管也需要更多科技化手段,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刘平专门对“短视频中音乐著作权问题”进行了梳理。他认为,一般情况下,网络经营业态下的短视频中使用音乐作品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他建议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解决短视频音乐作品著作权问题。
叶胜男则从短视频在诉讼过程中存在的特点和审理的难点问题入手,厘清“短视频作品合理使用的认定标准”。她认为,“关于合理使用的问题,在法律框架下判断才有意义。”
主题发言后,浙江传媒学院教授崔波、杭州市形象宣传片《杭雪》著作权人邵毅斌等多位专家还现场展开“圆桌对话”,围绕“短视频版权保护与创新的痛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